本篇文章525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2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能源成本的目标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电价平均下调10%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扩大省际电力交易规模的通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下调25%,并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交叉补贴和空其他电价,所有用于此的政策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发改委:7月1日起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

根据通知,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进一步下调一般工商电价,停止征收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扩大一般工商用户直购电交易规模,直接从跨省、跨地区现货市场购买低价电力。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研究提出再次下调一般工商电价的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7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物价部门)备案。

发改委:7月1日起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利用国家今年部署的各项降价措施,降低一般工商用电价格,不得挪作他用;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各项降价措施的顺利实施;要认真开展降价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做好各项措施落实工作,做好第三方评估和国务院第五次重大检查的准备工作。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报告。

标题:发改委:7月1日起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250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