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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夏冰

针对网络保险出现的各种问题,2015年7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适用于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机构被定义为: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015年9月30日,中国保险协会还发布了《中国保险协会网络保险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办法》第九条,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设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栏目。拟披露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和地址。如果是第三方网络平台,还应披露业务合作范围;(2)互联网保险产品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条款费率(或链接)、回复号、备案号、备案文件号或条款代码等。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网上保险业务的,披露的信息还应当包括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上公布的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的授权范围和内容。

平诺没有透露互联网信息

在Vipshop模式下,这里的保险机构显然是“广东品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品诺”)。在Vipshop网站的“公开信息披露”页面上,我们可以看到广东品诺的营业执照和保险代理营业执照上都标有“网上保险信息披露”的水印。记者注册并实际购买了Vipshop的保险产品。说明显示“该产品由广东皮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销售”。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工商资料,广东品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静,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广州Vipshop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Vipshop信息”)在连续多年亏损后,成为广东品诺的唯一股东,朱晶现任Vipshop互联网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2016年4月22日向广东品诺颁发的《营业性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显示,业务范围为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港澳台除外);代理人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调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根据《办法》第九条,“从事网上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上设立网上保险信息披露栏目”,但记者在所有搜索引擎中均未找到广东品诺的官方网站。百度搜索“广东皮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点击率也是0。

律师的观点:涉嫌严重违法

对此,中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险律师李斌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保险中介包括保险经纪人和代理人,具备经纪人和代理人的资格并不意味着他们具备在互联网上经营保险产品的资格。”在上述Vipshop案中,经营互联网的主体与销售保险产品的主体之间存在合作,这种合作应被怀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原因是这是两个科目,而且科目不一样。具有保险代理资格的广东品诺不具备互联网业务资格。这种经营方式的典型潜在风险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销售主体和代理主体都是模糊的。”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李斌表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对从事网络保险的保险中介机构非常谨慎。所有获准经营网上保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通过专门模块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上进行披露。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中介不在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披露的范围内,就没有资格从事网上保险业务。如果保险公司在非法经营过程中发生纠纷,它将因其违法行为而在民事部分付出相对较大的代价。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事实上,《中国保险协会细则》对网络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也有明确的要求。根据《细则》,从事网上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还应在中国保险协会栏目中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等基本信息,以及自营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名称、网站和营业执照号码。

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然而,全国商报记者在中国保险协会官方网站的“中介信息披露”栏目中并未发现广东品诺公司,也未发现任何与维普公司股权相关的保险公司。

标题:广东品诺涉嫌违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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