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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4月11日报道称,昨天,银监会办公厅对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表了监管意见。

意见指出,经核实,百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未能上报“非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科目数据,违反了《保险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漏报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数据 百年保险资管收监管意见

1.数据补充报告完成后,监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全面梳理数据报送流程,明确监管数据报送责任制度,严格数据报送责任,确保监管统计数据报送质量。

二、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监督统计管理,严格执行监督统计制度,建立严格的统计相关文件管理流程和归档移交制度,确保监督统计有序有效发展。

同时,银监会指出,百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本监管意见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告整改情况。

标题:漏报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数据 百年保险资管收监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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