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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一户一中介”将在一年后续期,中介费用将再次支付。此外,中介未经租户同意更改了密码锁的密码。

最近,北京的一位消费者刘先生真的很痛苦。他说:“我爱我家”太霸道了,不能用这种方式赚钱。"

2018年4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刘先生以“我爱我家”为名,在北京市西城区寺河上苑小区租了一套房子。据报道,这栋房子是我从原来的房东那里买下后租给刘先生的。月租金12000元,双方签订一年合同。“我爱我家”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中介费。

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消费者说“我爱我家”够狠!

一年后,刘先生想续租,但被告知租金已涨到每月12500元。

刘先生对房租上涨并不太在意。当刘先生打算付款时,他发现费用中多了12,500元!在询问之后,“如果你续租,你需要再次支付代理费。”根据刘先生的计算,这相当于每月多交1000多元的房租。

"同一个房子,同一个房客,同一个中介,还有续签的合同都是被迫收取代理费的吗?"刘先生说,“我爱我家”太残忍了,连续租的代理费都不付一次!如果是这样交的,什么时候交?

对此,我家集团品牌总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刘先生最初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在刘先生提供的一份14页的“合同”第11页,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约定:“如乙方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丙方应重新支付新合同约定的佣金。”

那么,我应该收取续费吗?

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认为,房屋中介介绍承租人与房东取得联系,通过中介提供中介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收取报酬佣金,因此承租人支付了租赁代理费。中介本身的作用是在房东和房客之间传递租赁信息。如果合同再次续签,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信息不会改变,因此没有必要进行中介干预。

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消费者说“我爱我家”够狠!

北京周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旭也认为,收入是否应该支付取决于续约过程中是否提供了中介服务,而不应该仅仅根据合同中是否有相应的约定。收取代理费的法律依据是提供中介服务,以方便双方签订合同。

对此,周兆成律师认为,中介服务没有提供,但合同规定,中介费有欺诈嫌疑,承租人有权拒绝。

令刘先生不解的是,如果房子是“我爱我家”买的,就不会有中介行为。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本案再次收取代理费,就更有欺诈嫌疑。

而“我爱我家”则说“分租不存在,我们是中介。”

在这方面,刘先生肯定地说,“我爱我家”已经和业主签了三年的合同,业主已经接见了我们。在我们打算续租之前,房主认为我们已经很好地保护了房子,并希望“我爱我家”不会提高价格。然而,房主根本不可能是主人,因为他已经把房子承包给了“我爱我家”。

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消费者说“我爱我家”够狠!

更让刘先生生气的是,在双方的谈判过程中,未经刘先生允许,我很喜欢我家的工作人员更改刘先生的密码,并警告刘先生说:“如果你不交代理费,你必须在1天内搬走,否则就让警察来清理房子。”

"可以更改密码锁,这对租户来说太不安全了."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我第一次租房子的时候,我对家庭的爱并不是这样。现在,前后大变样,已经成了“我欺负你家”。

就此而言,“我爱我家”是指承租人明确表示不会续租,“密码锁会在到期日自动更改密码。”刘先生说,如果我们不续签合同,我们能讨论什么?

律师周兆成认为,如果合同到期,双方不续签,租赁合同将继续有效,属于无限期租赁。同时,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中的物品拥有产权。

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已经不是他家第一次租房了。他从来没有听说过要为续保支付代理费,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我家人的任何提醒,说我爱我家续保代理费。对此,我爱我的家人,我认为合同已经明确告诉消费者在签字时知道并确认,并且在我的店里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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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的做法,我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增加刘先生的义务。”北京周知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旭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使用格式条款通过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如果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商店通知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续租一次交一次中介费?消费者说“我爱我家”够狠!

周兆成表示,中介市场喜忧参半。尽管监管当局一直在管理它,但仍有一些中介机构不提供中介服务,而是在合同中私下标注“中介服务”,迫使消费者支付中介费用。如果他们被拒绝,他们将使用威胁,如切断水电或强行更换锁。情节严重的,已经是一种假借中介服务侵犯受害人财产所有权的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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