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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内蒙古2.23事故涉及的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中央台消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2.23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核实。24日下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采访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部主任裴文田,裴文田透露了事故最初暴露出的安全问题。

内蒙古2·23事故涉事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听取了企业和地方政府的介绍。从目前情况来看,工作组认为,在所涉企业中存在许多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裴文天:第一个方面,从设备的角度来看,企业应该说是通过网络从市场上非法购买的人员运输的车辆,该车辆没有获得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没有经过相关方的检测就没有投入使用。从车辆载重量来看,应该不超过30人,而企业实际上在现场搭载了50人,这是非常拥挤的。

内蒙古2·23事故涉事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企业还违反了安全设施的设计规定,擅自将测量坡道用于人员运输。在管理方面,企业也存在着严重的包修行为,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商。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裴文天: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并没有说组织各方面进行整改,而是允许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情况没有跟踪。

在核查过程中,工作组还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了停产复工的要求。春节初,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他们不会停止生产。事实上,他们在1月15日停产,春节后在2月13日复工,导致大量人员下井,发生了这起重大伤亡事故。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处处长裴文天: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监管不力,特别是对春假后停产复工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裴文田表示,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认真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推动各方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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