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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6日起,济宁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退出政策。公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能再一次性支取,账户内的余额可以冲抵公积金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即贷款可以提前偿还。此外,公民如需用公积金偿还抵押贷款,需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和偿还贷款协议》。当月存入的公积金可以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当月偿还抵押贷款。

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政策调整后,取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不得以其他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但申请购买同一套住房的除外。

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的余额冲抵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冲抵金额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符合《济宁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可以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贷款偿还协议,委托提取其账户储存余额偿还贷款。

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例如,由于公积金尚未提取,王先生的公积金账户中有20,000元。根据现行政策,他不能直接提取2万元,但可以一次性冲抵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即提前还贷。此外,您还可以将资金存入您的账户,并办理每月按揭还款的委托提款。

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根据《济宁市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委托提取贷款还款是指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直接冲减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本息的行为。

办理委托支取时,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得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当客户信用良好,申请按月还贷业务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未逾期;客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符合条件的,客户可持身份证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签署《委托支取还款协议》,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协议进行资金划转。

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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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委托支取每月还贷,先扣款,再扣款银行卡

根据规定,办理委托贷款还款后,如果还款方式为固定还款日,转账时间为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如按日还款,转账时间为正常还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委托贷款支取的月冲抵金额等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本息。

在具体操作方面,如果客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总存储余额超过当期还款金额,将首先扣除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账户存储的总余额少于一个月的还款金额,客户应及时主动在其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还款资金,并继续通过贷款承办银行扣款还款。

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客户应指定扣除顺序。第一责任人作为资金划转的第一责任人,每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按照《委托提款及还款协议》确定的客户顺序依次划转。

例如,王先生的公益金账户每月由个人和单位存入800元,每月抵押贷款需偿还2000元。每月还款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首先从账户中扣收800元,其余1200元将继续通过贷款承办银行代扣代缴。这意味着公民王先生每个月需要在他的银行卡里存1200元。

标题:当月缴存公积金,当月还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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