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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未来三年,污染防治领域的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增值税减税的配套措施,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征15%的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减税政策将进一步支持下一阶段的反污染斗争。对于第三方环境治理企业而言,激励和助推作用更加直接和明显,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缓解资金短缺压力,进一步激发环保市场活力,带动更多资本进入。

同时,也将加速整个环保产业“春天”的到来。

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里,环保行业遭受了估值和业绩两方面的双重打击,整个行业已经进入了一个“寒冬”。强环保监管政策的有利实施并没有导致环保市场需求的稳定释放,环保产业的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特别是,社会资本对环保产业的风险偏好明显下降,企业融资成本飙升,导致股份和债务的双杀。融资困难和弹药短缺一直困扰着环保企业。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环境商会了解到,近年来,基于政府监管的环境治理政策很多,市场化政策实施相对滞后,环保行业税收优惠覆盖面窄且薄弱。在2015年实施新的增值税政策后,环保行业付出了更多

增值税和附加费约占污水、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费收入的4%-7%,导致利润率较低的环保企业利润大幅下降。

此外,现行增值税政策中的税收制度处罚与环境处罚超标有关,执法措施的力度因地而异,可能影响环保企业未来三年应得的退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优先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然而,根据环境商会的数据,中国大多数环保企业仍是中小企业,对高科技企业的优惠政策遥不可及。环保产业细分程度高,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技术产品目录未及时更新,新的创新型环保技术产品无法得到支持。此外,地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很难实施优惠政策。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全国工商联环保商会会长、田波环保主席赵利军认为,应完善绿色税收和收费政策,建立绿色税收体系,提高各地环保税的征收标准。同时,建议建立污染产生企业环境领导制度,对污染防治水平高的领导企业给予积极的减免税优惠。对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环保企业,应加大对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支持范围和力度,缩短增值税退税周期,完善增值税即时退税政策的相关细则。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在今年全国人大的提案中,环保商会提出对环保产业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并选择特定税种降低税负水平;降低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处理等的税率。例如,指人寿服务行业的6%增值税税率;环保产业的增值税部分不征收所得税。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此外,在所得税优惠清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环境商会建议增加脱硝除尘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此外,还应完善即时退税的相关细则,确保即时退税政策的实施,完善“无增值税即时退税政策”的相关细则,合理界定环境违法责任。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赵利军说,中国对环境治理有着巨大的需求。面对社会消费升级对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需求,生态环境治理的不足需要弥补,反污染的战斗需要登陆。据有关机构预测,将完成保卫蓝天、综合治理渤海等行动,环保投资需求将超过4万亿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刚性的投融资需求,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资本形成长期资金的持续投资机制。

未来三年 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将减按15%税率征所得税

“此外,环保行业还有大量私营企业,它们在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和形成新的产业格局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中国污染防治斗争的主力军和创新力量。要加强产业资本、政策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投入。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绿色产业发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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