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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上午,广州市法制办发布了《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就如何收集、使用和披露自然人和企业的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一系列规定。

对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本信息和不可信信息将被公开。

这些包括:税收、社会保险费、行政费用和拖欠政府资金的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产品质量、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中监管部门处理的信息等9项不可信信息。

上述信息将通过广州信贷门户网站及相关信息平台向公众披露。

对于普通自然人,所有与公共信用相关的信息将在网上收集和汇总。当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通过授权查询和政务共享进行披露。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失信信息不得公开。但是,当事人可以书面授权他人查询自己的信息,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在履行职责时,也可以依法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相关公共信用信息。依法设立的社会信用报告机构和其他市场信用服务机构可以批量查询公共信用信息。

13类“失信信息”将被收集 高铁霸座等信息将可查询

例如,据广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部门通常不能查询公民的信用信息。但是,如果公民申请公务员,相关政府部门可以根据其职责查询和分享政府事务。

这项立法的意义在于鼓励和惩治失信行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有酒后驾驶和逃税等违法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将受到信用审查。对于不值得信赖的单位,其责任人也纳入信用处罚范围。

13类“失信信息”将被收集 高铁霸座等信息将可查询

广州市法制办介绍,在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战略部署的同时,此次立法将先行先试,建立红黑榜制度,建立守信激励主题榜、严重失信主题榜和重点关注主题榜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公共信用信息将逐步向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律师、医生和教师等关键职业披露。

市民对此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18年11月29日前反映或提交广州市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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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收集13种不可信的信息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外,还将收集就业、教育、婚姻、职业资格、行政许可等基本信息。如有以下不诚实行为,亦会收集相关资料:

(一)欠税信息;

(二)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告知承诺制度的信息;

(三)国家、省、市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

(四)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旅行、套票、占用他人座位、无正当理由妨碍公共交通、影响正常驾驶的信息;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福利信息的;

(六)无正当理由不符合出院或转诊标准,留在医疗机构,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等行为的信息;

(七)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信息;

(八)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但拒不拆除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信息,或者监管部门作出其他改正决定但拒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信息;

(九)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行政处罚信息的;

(十)监管部门禁止的行业信息;

(十一)刑事判决信息和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

(十二)拖欠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经催缴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缴纳的信息;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诚实信息。

标题:13类“失信信息”将被收集 高铁霸座等信息将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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